关于慈溪市招商引资(外资)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慈溪市招商引资(外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慈投促〔2025〕4号)文件精神,经相关企业(单位)申报,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初审,投资促进中心审核财政局复核,并征求市级有关部门的意见,现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给予奖励(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向市投促中心反映情况。
慈溪市招商引资(外资)专项资金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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