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招商引资政府承诺“先上车后补票”结果厂房成违建数千万损失谁来赔?
据法院介绍,该案是一起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协议履行纠纷,相关部门为尽快促成项目入驻,在项目用地权属尚未解决、相关手续亦未办妥的情况下,通过承诺提供土地、事后可以补办手续等方式,促使鞋业公司基于对相关部门的信赖,先行动工违规建设出工厂。对于涉案项目违章建筑所形成的利益,既不能简单按违法建筑处理而不予保护,也不能完全按合法建筑而给予市场价值保护,理应在鞋业公司的直接投资成本的范围内,综合考虑双方过错,以及涉案项目建筑物的利用权归属等因素,平衡做出处理。鉴于相关部门愿意整体接收涉案项目建筑改做办公楼使用,而鞋业公司在履行协议时,也存在未取得项目用地权和工程规划许可证,仅根据承诺和要求就动工建设的过错,故判令将鞋业公司的全部损失,由双方按照95︰5的比例进行分担,并将涉案项目建筑判归相关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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