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开始啦!
在慈溪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产业开发、生产、经营、服务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单位和个人。
(二)对2020年度文化产业争先创优、引进市外投资、影院影视发展、展会组织和参展推广、创新创意发展、产业平台和重要荣誉、新型营销和新零售等内容进行奖励和补助。
各申报项内容的时间区间为2020年度,按照一项一申报的原则,设置封面、目录等,按申报要求和材料提交的先后顺序依次排列。申报根据政策分为八大类17分项,各项申报要求和材料提交如下:
要求:根据年销售(营业)收入统计数据为标准;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名;企业申请。
材料提交:提供《2020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资金申报表》(下称“《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税务部门出具的年销售(营业)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原件;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要求: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提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市文改办根据申报情况审定入选对象和名额。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企业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的提供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盖章);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突出贡献情况说明(申报主体简介;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介绍等);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企业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的提供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盖章);个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投资备案、立项证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包括项目类型、目标、成效、投资占比情况、完成情况等);已完成投资的证明;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活动报备回执、企业申请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的提供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盖章);不少于200平方米场地使用证明;展会活动策划方案、委托执行合同;完成情况绩效报告;开支明细和票据复印件(盖章);展会活动现场照片;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活动报备回执、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举办活动计划(活动简介、时间、地点、内容、预算等);完成情况绩效报告;举办活动专项开支明细和票据复印件(盖章);展会活动现场照片;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展会报备回执;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产业类展会活动通知、报名表;参加展会活动计划(展会简介、时间、地点、内容、预算等);完成情况绩效报告;参加展会专项开支(展位费、住宿和交通)明细和票据复印件(盖章);展会活动现场照片;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分离报备回执;总公司和分离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纪要复印件(盖章);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和年度完税证明;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运营主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度评定为宁波及以上文化产业园区或街区的相关文件或证书;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运营主体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和年度完税证明;当年度新增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批文复印件(盖章);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引进报备回执;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运营主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和年度完税证明;各类支出费用(设备、信号接入、平台建设、技术托管)明细和票据复印件(盖章);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组建报备回执;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和年度完税证明;各类支出费用(设备、信号接入、平台建设、技术托管)明细和票据复印件(盖章);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服务报备回执;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提供直播团队服务所产生的开支(住宿、交通)明细和票据复印件(盖章);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提交:提供《申报表》;企业申报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民办非企业申报的提供主体登记注册证明,个人申报的提供身份证明;申报主体当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兴业态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业态和项目实施年度情况报告;其他市文改办指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由各镇(街道)、产业平台进行排摸、动员属地符合政策和申报要求的项目,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各镇(街道)、产业平台对申报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汇总表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到市文改办。
3.市文改办将根据《2020年度慈溪市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慈文改办〔2020〕4号)文件明确的审核、兑现流程完成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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