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慈溪市工业企业首次进规奖励实施细则【模板】
一、申请对象 2020 年度首次进规的制造业企业。 二、奖励项目与标准 (一)“小升规”奖励。2020 年度以“小升规”形式首次进规 的制造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二)“月度进规”奖励。对 2020 年度上半年、三季度、四季 度以“月度进规”形式首次进入规上范围的制造业企业(不含近三 年内规上企业的关联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10 万元、5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 以上奖励如宁波及以上有同类政策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 行,如应奖励资金超过预算资金则按比例打折。 三、“小升规”奖励审核程序 以宁波市统计局和宁波市经信局公布的文件为准,由慈溪市 经信局负责剔除已经享受宁波“小升规”政策奖励的企业。 四、“月度进规”奖励审核程序 (一)1 月底前,市统计局提供月度进规企业初步名单及其详 细地址和主要产品名称;提供近三年规上企业名单。 (二)2 月底前,市场监管局提供初步名单内企业的详细地址 及近三年内同一地址上存在的企业名称,提供近三年内与初步名 单内企业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名单;各镇(街道、园区)组织月度
进规企业申报,填写《首次进规企业申请表》上报市经信局;市经 信局根据关联关系认定标准(见说明),结合市场监管局提供资料 及企业申报材料,形成关联企业名单。
(三)3 月底前,各镇(街道、园区)对关联企业名单进行复 核,反馈名单内企业核实结果并加盖公章,包括是否属于关联企业、 理由及证明材料等信息。如发现有关联企业名单之外的证据,也应 如实反馈结果。
(四)4 月底前,市经信局负责汇总各地反馈结果,会同市统 计局按关联企业认定标准确定并发布首次月度进规企业名单。
四、相关说明 (一)进规时间 “月度进规”时间以统计部门提供的入库月份为准。 (二)关联企业 1.关联企业指法定代表人有重合的且不同时间段在同一地块 上经营同种产品的企业; 2.慈溪境外回归企业、制造业与制造业分离母体企业不按上述 第 1 小点认定为关联企业。 (三)其他 不含近三年内规上企业的关联企业,近三年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三年。
附表:首次进规企业申请表 附表:
“慈企回归”企业(慈溪境外)或“分离企业”母体企业基本信息:
2019 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万元)
2020 年度主营业务 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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