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经济发展中心招商宣传片制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经济发展中心招商宣传片制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经济发展中心招商宣传片制作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作为梅山经济发展中心招商宣传片,需要打造梅山经济发展中心的视觉名片,直观呈现梅山优越的地理区位、产业特色、营商环境,进而实现招商引资、吸引客商落户宁波梅山,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递交成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拒绝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2、地点: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3楼);
联系人:邓平;联系电线元,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宁波之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保证金缴纳联系人:邓平,联系电线)汇(转)款时必须采用电汇(异地汇款)方式,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响应方尽量争取到账截止时间前两小时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因为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2)未按上述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少缴、未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交无效,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开标室。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9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开标室。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宁波保税港区行政商务中心大楼1209
地址:宁波海曙区高桥镇秀丰路755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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