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新浦Ⅲ202106-4建设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示!
慈新浦Ⅲ202106#-4建设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示!
随着城市发展,城市化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更好的统筹城市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对于农用地进行土地征收。近日,慈溪又有农用地启动征收啦!相关补偿方案如下:
随着城市发展,城市化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为了更好的统筹城市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对于农用地进行土地征收。近日,慈溪又有农用地启动征收啦!相关补偿方案如下:
因慈新浦Ⅲ202106#-4[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建设需要,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0860公顷。东至洋浦,西至运盐江,南至双庆浦村耕地、上舍村耕地、洋龙村耕地,北至余家路村耕地、上舍村耕地、洋龙村耕地。(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其中,农用地4.0860公顷(旱地3.6513公顷、农村道路0.1205公顷、沟渠0.3142公顷)。按权属分,需征收新浦镇余家路村1.2026公顷、双庆浦村0.0319公顷、上舍村1.8395公顷、洋龙村1.0120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慈政发[2020]26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土地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慈政发〔2021〕7号)文件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补偿款统一发放前如有新的补偿标准文件出台,按新标准执行。
3.社保安置。按《关于调整完善慈溪市土地被征用人员养老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慈党办〔2018〕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慈人社发〔2020〕49号)等规定执行被征地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确认具体参保人数和名单,并办理相关手续。
4.鼓励被征地农民按照《慈溪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慈政办发〔2020〕37号)、《慈溪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慈人社发〔2017〕62号)等有关规定参加就业培训。
三、农村村民住宅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1.本次征收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安置及保障。
2.本次征收不涉及住宅搬家补贴。
四、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慈溪市人民政府按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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