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发布最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多个镇街道村…
今天,慈溪发布了一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慈征〔2021〕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实施慈溪杭湾金融港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互通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华村、周塘西村、马家路村、新塘村,坎墩街道孙方村、沈五村、三四灶村、二灶市村、三群村、坎东村,古塘街道新潮塘村、太屺村,白沙路街道上周塘村、河角村、三洞桥村、白沙路村、高河塘村、武陵桥村、赖王村、宏坚村、长春村、西华头村、潘余村,横河镇彭桥村,逍林镇联明村、林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华村、周塘西村、马家路村、新塘村,坎墩街道孙方村、沈五村、三四灶村、二灶市村、三群村、坎东村,古塘街道新潮塘村、太屺村,白沙路街道上周塘村、河角村、三洞桥村、白沙路村、高河塘村、武陵桥村、赖王村、宏坚村、长春村、西华头村、潘余村,横河镇彭桥村,逍林镇联明村、林西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424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寺马线、西至西二环、南至中横线南侧、北至中横线北侧。
慈溪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宗汉街道办事处、坎墩街道办事处、古塘街道办事处、白沙路街道办事处、横河镇人民政府、逍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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