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自然资规新告〔2020〕43号)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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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自然资规新告〔2020〕43号)慈溪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用地产业条件由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出让地块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条件》为准,由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州湾新区分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本次拍卖只允许竞买人单独申请竞买。若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其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
)进行。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慈溪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竞买申请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地块竞买。
出具是否具备准入条件的初审意见,并将通过初审的名单报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杭州湾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竞得资格审核确认及《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的签订:竞得入选人于网上交易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通知书》《宁波杭州湾新区工业地块竞买人项目准入意见书》等资料到宁波杭州湾科创中心(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慈溪市滨海二路
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
竞得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个工作日内到宁波杭州湾新区科创中心(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杭州湾新区慈溪市滨海二路
竞得人若为自然人或约定成立新公司的,则须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后
竞得人未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缴退保证金要求:竞买申请人可采取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
内退还(不计息)。竞得入选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或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入选人于网上交易结束后签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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