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放任不管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月23日,我市警方对新浦镇一处涉黄场所进行查处,涉案人员被依法处置,而房东阮某某因为涉黄场所提供租房也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出租房屋时必须擦亮眼睛,知法守法,不要贪图房租而纵容犯罪,蕞终让自己遭遇牢狱之灾。
家住新浦的阮某某家有多处闲置房屋。今年5月中旬,有一名中年妇女前来向她求租房屋,商谈租金也让阮某某满意,阮某某二话没说就与该中年妇女签订了租房协议,将房屋出租。没过多久,阮某某发现该中年妇女在出租的房屋里开设了一家美容按摩院,店内有多名浓妆艳抹的女子,却没有美容美发的设备。虽然察觉到在该中年妇女所租的房屋内有女子从事卖淫活动,但她并没有出面制止,更没有向公安机关举报这一情况,而是心安理得地拿着房租,对租屋内的违法犯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6月23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和新浦派出所在一次整治行动中,依法对这一窝点进行查处,对涉嫌组织卖淫的叶某、李某依法刑事拘留,对店内从事卖淫的女子处以行政拘留。阮某某则因容留他人卖淫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阮某某对此懊悔不已。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我市经济发达,各镇分布着众多的民营企业,大量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本地居民多有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外来务工者的情况,如若在将房屋出租时不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便容易犯阮某某一样的错误。警方介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头部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头部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广大房东:出租房屋不仅要及时备案登记,还应明确告知承租人不得利用所租房产做违法的事情。同时还必须擦亮眼睛,仔细辨别租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予制止,或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有情必报、知法守法。■记者 栾莉华实习生 陆铭铭通讯员 陈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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