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纠纷——“移动微法院”让原被告隔空握手言和
约定的付租金期限早已超过,“二房东”不仅没有如约支付租金,还把房子“搞砸”后一走了之。两方关系越闹越僵,房东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慈溪法院杭州湾新区法庭办理了这样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案件的开头虽然不那么美好,但结尾很暖心。
2019年,陈明(化名)将位于杭州湾新区某小区的一套毛坯房出租给李卓(化名),约定租期5年,每月租金1200元,每6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李卓将租来的毛坯房简单装修后转租,做起了“二房东”。陈明对此知情,也明确同意了。
起初,李卓还能按时缴纳租金。但受疫情、市场行情变化等影响,转租生意越来越难做,本应在2020年10月份缴纳的租金被一拖再拖。房东陈明多次催讨无果,于同年11月份向李卓发出书面“通牒”,要求解除租赁合同、限期腾空、交还房屋。李卓无奈之下,只好先与租客解除租约。
搬走家具的时候,李卓环顾四周,想到租来时“光秃秃”的毛坯房,自己花费了时间、精力、金钱做了装修搞转租,现在反而连装修的成本都没赚回来,越想越气的他,动手将房屋装修砸毁,随后将陈明的微信和电话“拉黑”一走了之。
由于陈明当时人在国外,直到小区物业告知,才知李卓早已搬离。陈明立即委托物业进入房间查看,发现房屋内吊顶、卫生间马桶、厨房瓷砖、壁柜等装修设施均被砸毁,特别是厨房下水主管道处破裂,污水流了一地,房间里充斥着一股酸臭味,甚至垃圾堆里的蒜头都长出了10厘米高的绿芽。
今年6月,陈明委托律师向杭州湾新区法庭起诉,要求解除与李卓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他限期将房屋恢复至毛坯状态,支付拖欠的租金、滞纳金、房屋占有使用费等共计1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联系被告李卓了解情况。面对法官的询问,李卓称,当时转租生意不好,拖欠的房租付不出,陈明又催得紧,自己身体也出了问题,一时气急才动手砸了房子。
谈话间,法官察觉李卓情绪低落且不时流露出厌世念头,进一步询问得知,李卓在2020年12月被查出左肺上部患肺癌,为此进行了手术治疗,花费了不少钱。本以为身体会很快恢复,没想到今年4月检查发现右肺也有了癌症迹象。
法官温言安慰李卓,鼓励他积极接受治疗战胜病魔,同时为他耐心解释相关法律问题、剖析情理法理。李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损人不利己,心里充满了懊悔,表示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也愿意将房屋恢复至毛坯。但李卓也表示,自己为治病早已花光了积蓄,对外也欠了不少债,目前确实拿不出拖欠的费用。
了解事情的原委,法官立即联系了陈明的代理律师,告知了李卓的意愿和面临的困难处境。另一边,法官动员李卓主动联系陈明致歉,承认自己砸毁房屋装修的错误。
陈明得知情况后,表示愿意调解,并将原本主张的1万余元费用减少到4500元。至于被砸毁的装修部分,他表示李卓可以选择局部修复或局部清理。
为了及时解决案件困境,圆满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帮助李卓向法院提起“和美”司法援助申请,借力“和美”基金援助来减轻李卓付款压力,弥补陈明损失。这时,陈明代理律师也主动提出,免收本案的代理服务费,以表示对陈明体谅被告困境、作出较大让步这一行为的支持。
就这样,在各方的互相体谅和帮助下,这场原本针锋相对的纠纷有了明朗的走向。
费用的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考虑房屋内被损毁部分该如何处置。房屋哪里需要修整恢复、哪里需要清除,必然需要现场查看确定。可陈明人在温州,李卓在江苏老家治病,都不便经常往来杭州湾,这要怎么办?
承办法官想到了“移动微法院”这个“办案神器”。经过程序迭代升级,“移动微法院”多方视频功能已变得更为便捷、流畅,在线诉讼体验也有了很大提升。
征得各方同意后,法官从物业处借来房屋钥匙,在约定时间来到涉案房屋内,打开手机“移动微法院”,邀请原、被告双方进入多方视频模式,然后手持手机对着房屋的各个角落仔细拍摄,同时跟双方讨论、确认对房屋装修的修整方案。
一个半小时后,房屋内需要恢复整改或拆除部分均已明确。随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目前,法院已审批通过援助申请,将于近期发放2000元“和美”司法援助金。房屋恢复清理工作也已按调解约定完成,恢复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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