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20年底完成改制,是儋州市属国企儋州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下属子公司,现采用公开出租的方式出租约15.05亩项目用地。具体如下:
二、拟出租资产的产权状况、实物现状
土地权属人: 儋州市南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园地。
土地面积:土地面积合计15.05 亩,共2宗,其中地块一(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旁)处在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旁 11.733 亩(其它园地 11.61 亩,住宅用地 0.123 亩),四至:东至民房,南至围墙,西至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旁,北至道路;地块二(胶厂旁) 处在胶厂旁3.317亩(其它园地 1.538 亩,住宅用地 1.779亩)。四至:地块二(胶厂旁) 东至南辰农场胶厂办公楼,南至空地,西至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旁,北至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旁。
15.05 亩宗地现状,其中地块一(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旁)现状有11.7317地表有可开割的橡胶作物;地块二(胶厂旁)现状有已废弃的建筑物及空地。
15.05亩土地位于儋州市南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胶厂办公场所及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旁边,该地块区域的水、电、道路等条件便利,能够满足日常需求。
业态用途主要有仓储类业、加工业、工商业、综合服务业、农林业项目等,承租人需依法依规根据土地规划和利用现状向有关规划审批等部门报批用地手续。
采用公开出租的方式整体打包出租15.05 亩土地使用权(其中11.7317地表有橡胶作物等,橡胶作物等由承租方负责补偿和清表),具体面积以儋州市南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实际供地为准。
四、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20年租金共计不低于441819元。报价低于本价的为无效报价。
根据有意向承租人的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租赁期限为20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承租方首期支付不低于5年租金,余下租金支付方式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明确。
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生效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承租人必须为自然人或独立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独立法人需在海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先实地考察,了解地块位置、现状等信息,确定承租意向后,方可报名。
2.承租人为自然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人应具备良好信用,不属于征信失信人员。
(2)承租人需提供45万元或以上的存款证明。
3.承租人为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需在海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2)承租人需提供45万元或以上的存款证明。
(3)承租人应具备良好信用,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完善,经营场所稳定,不属于异常名录企业和黑名单企业。
(1)承租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产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承租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存款证明、征信证明;
(4)承租人提供报价单,投资、管理、运营方案;
注:以上所有资料统一签章,一式五份并胶装密封。
有意向的承租人应于2023年12月13日08:30点至2023年12月18日11:00点前将有关材料提交到儋州市南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商人:儋州市南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南辰农场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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