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改快讯|深圳发布2022年度标定地价成果!
6月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深圳市2022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5月31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同时发布关于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补充公示和计划(草案)补充公示,以及南湾街道大龙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和国立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等两个项目的计划(草案)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关于《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仔宏柏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发布关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弓村清泉路用地(原“第二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开发招商单一来源谈判邀请书。
深圳市2022年度标定地价成果的通告
《深圳市2022年度标定地价成果》已经按规定更新,现以分区分用途图表形式予以通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22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 3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
二、本次标定地价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
三、具体地价测算按照《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执行。
四、本次标定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商业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首层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补充公示和计划(草案)补充公示
2020年5月7日起2020年至5月13日,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吉华街道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内的权利主体、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等情况在项目现场、所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办公场所、深圳侨报和龙岗政府在线个自然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拆除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32895㎡,其中补充公示用地面积2278㎡。
该项目拟拆除范围内现状用地的主要功能为工业功能。根据已批的深圳市龙岗101-08&T1号片区[水径地区]法定图则,规划功能主要为商业用地 商业性办公用地、商业用地、商业性办公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公共绿地、水域和规划道路等。
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已完成了该更新单元拟拆除范围内增加部分用地上建筑物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收集,现向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
水径社区下水径大排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路与吉华路交汇处,项目于2022年6月1日进行计划(草案)补充公示,项目拟拆除范围面积由30617㎡调整为32895㎡。
该城市更新单元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6033㎡的公共绿地和2115㎡的水域,共移交不少于16057㎡公共利益用地,拟贡献率不少于48.8%。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下水径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显示,该项目意向合作单位为深圳市中深华隆科技有限公司,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富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大龙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大龙山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项目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31383㎡。
该项目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拟拆除重建范围内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4925㎡,其中移交一处不少于1735㎡建设用地,拟贡献率不少于15.7%。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南岭股份合作公司。
国立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国立伟工业区城市更新单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项目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15545㎡。
该项目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拟拆除重建范围内落实公共利益用地总计不少于3000㎡,其中移交一处不少于2930㎡建设用地,拟贡献率不少于19.3%。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铭兴诚业投资有限公司,经查询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大股东为深圳市铭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兴实业集团成立于1999年11月,集团以深圳市铭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下辖深圳市联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陆原投资有限公司、等13家控股公司,累计注册资本金2.35亿元。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拥有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曾参与开发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清林中路等市政工程。在深项目有愉园新村、宏兴苑、欧景城华庭等。
石龙仔宏柏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公示
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仔宏柏厂城市更新单元己列入《2019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八批计划》,现该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过宝安区城市更新工作委员会审议。
本更新单元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岩外环路和兴石路交汇处西北侧。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78001.9㎡,拆除范围用地面积74109.5㎡,开发建设用地面积49112.7㎡。规划容积271518㎡,容积率5.5。
其中厂房163134㎡,产业研发用房47321㎡(含创新型产业用房5679㎡),配套宿舍36398㎡,配套商业13530㎡(含食堂2300㎡),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11135㎡(社区警务室1处、建筑面积100㎡,社区管理用房1处、建筑面积300㎡,便民服务站1处、建筑面积40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400㎡,文化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1750㎡,邮政所1处、建筑面积120㎡,公交首末站1处、建筑面积3300㎡,小型垃圾转运站1处、建筑面积480㎡,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建筑面积100㎡,环卫工人作息房1处、建筑面积20㎡,地下公共充电站1处、建筑面积700㎡,微型消防站1处、建筑面积120㎡,片区汇聚机房1处、建筑面积250㎡,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120㎡,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1处、建筑面积1975㎡)。另外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占地面积1300㎡。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0)予以核定。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石龙仔股份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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