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国土资源局9月24日至10月10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杭州湾新区的077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出让地块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产业导向:符合国家发改委[2005]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等文件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符合慈溪出口加工区(经济开发区)产业指导目录要求。
4、竞买人须在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10月6日(双休日除外)向浙江慈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交项目建议书等文件,经管委会依照国家、省、市、区有关产业准入标准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10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9月17日至2008年10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国土交易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财务窗纳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16:3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0月6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全程监管。挂牌时间为:2008年9月24日至2008年10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30,其中节假日除外。
1、如竞买人竞得该地块后,竞得人须凭《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到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工业项目立项或核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企业登记等有关报批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完相关报批手续的,按出让文件有关规定或约定处理相关事宜。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缴纳保证金要求:本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开出的转帐支票或汇票形式上交;外地竞买单位以本单位总公司(公司注册地)银行开出的汇票或电汇形式上交。必须实时清算,不收现金,分公司开出的一律不收。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的,保证金原则上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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