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人民法院关于象山县丹峰西路192号、新丰路207号;象山县丹峰西路196号202室;象山县丹峰西路196号302室、402室;象山县丹西街道瀛洲小区1号综合楼502、602室的房地产(第二次拍卖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13日10时至2023年3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象山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象山县人民法院,,
一、拍卖标的:象山县丹峰西路192号、新丰路207号;象山县丹峰西路196号202室;象山县丹峰西路196号302室、402室;象山县丹西街道瀛洲小区1号综合楼502、602室的房地产。
本次拍卖对象为XXX所有的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2号新丰路207号(房屋建筑面积127.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9.94平方米)及室内固定装修。本次拍卖范围为拍卖对象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价格定义条件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22513号;
坐落: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2号新丰路207号;
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2号新丰路207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象国用2003字第01-2416号;
终止日期:2043年7月18日;
使用权面积:39.94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39.94平方米。
拍卖对象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2号新丰路207号,混合结构,结构完整,质量基本完好,外墙为条砖,层高约4米,192号商铺朝北,现作烟酒******室使用,室内地面铺设地砖,墙面瓷砖,扣板吊顶,设有夹层、卫生间和厨房;196号商铺朝西北,现作酒店大堂使用,室内设有一部电梯,钢化玻璃推门,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墙纸,石膏板吊顶,楼梯为花岗岩地面,铁艺扶手;207号商铺朝西,现作办公使用,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墙纸,石膏板吊顶。拍卖对象整体采光、通风条件较好,部分房间内维护使用状况较差,地、墙、顶均需修复。
本次拍卖对象为XXX所有的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6号202室(房屋建筑面积221.4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30.90平方米)及室内固定装修。本次拍卖范围为拍卖对象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价格定义条件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西街道字第号;
坐落: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6号202室;
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6号202室
国有土地使用证:象国用2013字第06951号;
终止日期:2043年7月18日;
使用权面积:30.90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30.90平方米。
拍卖对象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6号202室,混合结构,结构完整,质量基本完好,外墙为条砖,层高约3米,室内现作办公使用,分隔多间,室内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墙纸及涂料,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面铺设地砖,墙面瓷砖,扣板吊顶,卫浴设施较齐全;厨房地面铺设地砖,墙面涂料,配有简易厨灶;过道地面铺设地砖,墙面涂料,石膏板吊顶;配有一部电梯,公共楼梯为花岗岩地面,铁艺扶手。拍卖对象整体采光、通风条件较好,部分房间内维护使用状况较差,地、墙、顶均需修复。
本次拍卖对象为XXX所有的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6号302室、402室(房屋建筑面积45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4.12平方米)及室内固定装修。本次拍卖范围为拍卖对象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价格定义条件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25278号;
坐落: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6号302室、402室;
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6号302室、402室
国有土地使用证:象国用2010第07352号;
终止日期:2043年7月18日;
使用权面积:64.12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64.12平方米。
拍卖对象坐落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96号302室、402室,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第3-4层,楼层位置适中。拍卖对象南北朝向,位于中部,所在建筑物外墙为条砖,铝合金窗,室内配有一部电梯,现作宾馆使用,3-4层共设14间客房,室内地面铺设地砖、复合地板,墙面涂料及墙纸,石膏板吊顶,卫浴设施齐全,过道地面铺设地砖、地毯,墙面墙纸,石膏板吊顶,共用楼梯为花岗岩地面,铁艺扶手。房屋结构完整,质量基本完好,维护使用状况较差,部分地、墙、顶均需修复。
本次拍卖对象为XXX所有的位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瀛洲小区1号综合楼502、602室(房屋建筑面积459.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64.98平方米)及室内固定装修。本次拍卖范围为拍卖对象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价格定义条件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
房屋所有权证号:象房权证丹城镇字第0123306号;
坐落: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瀛洲小区1号综合楼502、602室;
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瀛洲小区1号综合楼502、602室
国有土地使用证:象国用2003字第01-2414号;
终止日期:2043年7月18日;
使用权面积:64.98平方米;其中分摊面积64.98平方米。
拍卖对象坐落于宁波市象山县丹西街道瀛洲小区1号综合楼502、602室,房屋总层数6层,所在楼层第5-6层,楼层位置较高。拍卖对象南北朝向,位于中部,所在建筑物外墙为条砖,铝合金窗,室内配有一部电梯直达5层,现5层作宾馆使用,设有6间客房及储藏室,室内地面铺设地砖、复合地板,墙面涂料及墙纸,石膏板吊顶,卫浴设施齐全,过道地面铺设地砖,墙面涂料,石膏板吊顶,共用楼梯为花岗岩地面,铁艺扶手,6层作为住宅使用,儿童房地面铺设地砖、墙面墙纸,石膏板吊顶;厨房地面铺设地砖,墙面瓷砖,集成吊顶,配有整体橱柜和移门;客厅地面铺设木质地板,墙面乳胶漆石膏板造型吊顶,配有电视背景墙;房间地面铺设木质地板和地砖,墙面乳胶漆、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面铺设地砖,墙面瓷砖,扣板吊顶,配有大理石梳妆台、钢化玻璃淋浴房、浴缸及移门;顶层露台铺设地砖,搭建简易房。房屋结构完整,质量基本完好,部分房间内维护使用状况较差,地、墙、顶均需修复。
1.该处不动产存在现状与证书登记不一致。(一)实地公用楼梯已改建,并部分改建移位至原套内房屋部分。(二)实地房屋内部另新建了一部公用电梯,也位于原房屋套内部分。(三)房屋顶楼存在违章搭建。本案四处房地产需进行一并处置,违建部分整改到位和补办相关审批手续。2.未腾退,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搬离。
起拍价:557.2万元,保证金:55.5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按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允许竞拍法拍房(规定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到我院办理委托备案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当天不接收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应自行了解当地限购政策,如因限购原因造成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根据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适用的备忘》中相关要求,“法拍房”受让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需按照宁波市限售政策限售两年。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12日15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统一定于3月7日(9:00-9:30)安排看样。请提前致电进行看样预约(抵达现场后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请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看样,过时不接受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
本院已委托“中瑞信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联系电话:、或登录访问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瑞信法服”自助预约。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公告照片、视频仅供参考,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被执行人应负担本次变价产生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负担印花税、契税。对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联系电话。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买受人于2023年4月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象山支行,账号:3053),并在2023年4月10日16时前凭付款凭证(纸质材料)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309办公室(地址: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港路52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标的物在拍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六个月内交付;法院在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法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给竞买人提供有可能贷款的信息:只为竞买人提供拍卖成交后可能贷款的信息,具体事宜由银行与竞买人自行协商、自己负责,与法院无涉。
3、浙商银行 授权服务平台联系方式:
4、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宁波文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联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报告。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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