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新桥镇狮子山桔场房地产拍卖公告
受象山县人民法院委托,并经象土资核拍(举行公开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位于象山县新桥镇狮子山桔场(咸菜场)的房地产。房产证号:象房权证石浦镇字第110100号,证载建筑面积926.03平方米,设计用途仓储;土地证号:象国用(2002)字第12N006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3217.48平方米,国有出让,工业用地。起拍价:113万元保证金:20万元
竞买人必须是企业、公司法人。行业准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政府的规划和环保要求。
二、咨询、看样及竞买登记:即日起至2012年5月17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及竞买登记,2012年5月16日~5月17日由本公司统一组织现场看样。有意者请将拍卖保证金汇入象山县人民法院(户名:象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象山支行,账号:)以资金到账为准,并携带有效证件及法院保证金收据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以上标的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司拍卖资料,其他详细信息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三、联系地址:宁波江东兴宁路47-8号宁波大学商务中心六楼
注:本次拍卖为有保留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请本标的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以及优先购买权人准时出席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登记竞买的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本拍卖公告同步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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