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合同内容公示
3202912023CR0007。现按照有关规定,将上述地块拟调整内容向社会公示补充合同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复后,用地单位应在十个工作日之内签订补充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用地单位主动放弃补充合同签订。现将本次需公示项目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新吴区长江路与龙山路交叉口东南侧
将开竣工时间调整为在2026年7月13日前开工,在2029年7月13日前竣工
本公示在2025年8月10日16时截止。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任一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吴分局
版权所有:无锡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320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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