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慈溪市商贸流通领域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模板】
2020 年慈溪市商贸流通领域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慈 政办发〔2020〕29 号)精神,为引导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 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提质提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 慈溪市本级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商贸流通业单位,其 中达到限上服务业条件的单位必须按要求纳入限额以上服 务业统计。 二、申报范围、标准及专项资料 (一)开展夜间经济场景打造。建立宁波市级夜间经济 地标商圈(含宁波市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对运营管理企业完 成项目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的,给予一次性 25 万元奖励,如 被列入宁波市夜间经济中首批试点名单的再给予 5 万元奖励。 专项资料:以宁波验收合格文件为准。 (二)推进社区商业载体建设。支持“15 分钟商贸便民 服务圈”建设,对按照《宁波市十五分钟商贸便利服务圈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邻里街区、邻里中心和邻里社区三 类“15 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圈”建设的运营管理企业,完成项 目建设并通过考核验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20 万 元和 40 万元奖励。 专项资料:以宁波验收合格文件为准。 (三)鼓励企业发展配送业务。对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超 500 万元(含)的商贸企业,按其产生且自身负担的网上 宣传推广、快递等费用的 20%给予补助,蕞高不超过 10 万元。
专项资料:1、当年度企业财务报表;2、企业宣传推广、 快递费用等发票复印件。
(四)鼓励知名品牌开设慈溪首店。对在本地注册并于 本年度开业的中华老字号品牌慈溪地区特许经营首店,给予 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
专项资料:慈溪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老字号认 定证明材料;品牌所有权或代理权证明,品牌授权书或合作 经营协议书复印件等;上级经销商关于目前慈溪地区首家品 牌专营店的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慈溪首店的相关材料。
(五)鼓励家政规范化发展。对企业员工 150 人(含)以 上且当年营业收入 100 万以上的家政企业,按营业收入的 4% 给予奖励,蕞高不超过 15 万。
专项资料:1、当年度企业财务报表;2、企业员工名录(家 政服务业员工信用登记名录)
(六)推进家政服务进社区。对家政企业在市级邻里中 心设置服务网点,给予房屋租赁年租金全额补助,单家企业 蕞高不超过 5 万元。
专项资料:租金协议、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七)销售额阶梯奖励。(1)商贸批发企业以 10 亿元为 台阶,对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起奖台阶的,且年 增幅达到市限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平均增速的,奖励 15 万 元;(2)汽车类商贸零售企业 3 亿元为台阶,对其当年度主
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起奖台阶的,且年增幅达到限上零售业 零售额市平均增速的,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3)其他类商贸 零售企业,以 1 亿元为台阶,对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 达到起奖台阶的,且年增幅达到限上零售业零售额市平均增 速的,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该条政策中与招商引贸政策有重 复的,按就高原则进行奖励。
专项资料:企业注册成立以来历年财务报表。 (八)新增进限补助。对首次进限的贸易类企业或个体户, 每家给予 2 万元的奖励。
专项资料:无。 (九)提档升级奖励。对当年新评为国家、省级绿色商 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10 万元奖励。 专项资料:无 (十)落实完善民生保障服务政策 安排 185 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建 设,具体按照《关于印发慈溪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体系建 设管理和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慈菜篮子办〔2018〕1 号) 执行。 专项资料:无。 三、申报及审核兑现 (一)申报 2020 年 12 月底,由市商务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 的申报单位向相关镇(街道)、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经发 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现代农业开发区管
委会、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经所在地确认盖章后,上报至市商务局。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慈 溪市商贸流通领域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 申报政策所需专项资料。
(二)审核兑现 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 核查,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商务局提请市财政局联 文下达补助资金。
四、其他说明 1.本政策奖励(补助)金额和电子商务政策所涉奖励(补 助)金额超过年初部门预算核定金额的,则在既定金额下按 同比例扣减兑现。 2.根据 2020 年 8 月省公平性竞争督查组审查意见,已 将原政策“鼓励知名品牌开设慈溪首店。对在本地注册并于 本年度开业的国际一线品牌、二线品牌、一线附属和衍生品 牌、中华老字号品牌慈溪地区首店,分别给予一次性 20 万 元、15 万元、10 万元、8 万元奖励(品牌目录另行下发)。” 修改为:“鼓励知名品牌开设慈溪首店。对在本地注册并于 本年度开业的中华老字号品牌慈溪地区特许经营首店,给予 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对应该实施细则中第(四)部分。
慈溪市商贸流通领域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单位地址 法定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具体到 支行)
本单位确认并承诺申报材料均为真实,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 有隐瞒违法违规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行为,本单位愿承担全部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镇(街 道)、市 级有关 部门初 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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