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_桥头镇
经调查,位于慈溪市匡堰镇横筋线米左右,桥头镇五姓村插花山地上的房屋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总占地面积5794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789平方米。建房人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桥头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5月15日发出公告,张贴于建房地点和桥头镇五姓村委会宣传栏,责令相关当事人于2019年5月22日前,到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桥头镇人民政府接受调查处理。公告到期后,并无相关人员前来接受处理。下步,桥头镇人民政府将会同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建筑作无主违法建筑认定并给予拆除处理。
如有异议,请在登报公告后30日内向桥头镇国土所提出。地址:慈溪市桥头镇吴山南路599号,联系电线。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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