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慈溪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情况及“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宁波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版》(甬亩均办〔2021〕2号)、《慈溪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2.0版》(慈亩均办〔2021〕9号)等文件规定,经用地调查、初评及“一企一单”告知等流程,完成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现对2020年度慈溪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情况及“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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