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溪市建附线(浒崇公路至胜新公路段)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受理号:浙规调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
同意建附线(浒崇公路至胜新公路段)一期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慈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中预留的1.3683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胜山镇0.0427公顷、崇寿镇0.9714公顷、新浦镇0.3542公顷)和1.2992公顷基本农田指标(胜山镇0.0300公顷、崇寿镇0.9150公顷、新浦镇0.3542公顷);并同意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
你市应督促慈溪市胜山镇、崇寿镇、新浦镇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抄送: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慈溪市人民政府,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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