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慈溪白沙路街道上周塘村、古塘街道太屺村的联盛国际商业广场在建工程(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慈溪白沙路街道上周塘村、古塘街道太屺村的联盛国际商业广场在建工程房地产(在建工程地上1-4层建筑面积89506.96m2,地下负1-2层建筑面积47133.31m2,合计总建筑面积136640.27 m2;土地使用权面积56890m2)。
慈溪白沙路街道上周塘村、古塘街道太屺村(13#-A1)
慈溪白沙路街道上周塘村、古塘街道太屺村(13#-B)
慈溪白沙路街道上周塘村、古塘街道太屺村(13#-A2)
联盛国际商业广场(一期)(13# -A1)
联盛国际商业广场(二期)(13# -A2、13# - B)
起拍价:29432万元,保证金:55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1、竞买人必须提前亲自现场看样,自行了解标的物所有欠费等状况,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已知和未知瑕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
2、竞买人应充分了解信息披露的内容(具体详见附件慈溪联盛国际商业广场项目投资协议书、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关于提请在联盛国际商业广场公开拍卖中设置竞买条件需知及附加招商引资方案的报告)。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注册资本2亿元以上从事大型商业综合体管理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联系人:冯老师6)。
特别需要注意:考虑到本拍品原系政府招商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具有社会公益性,因此竞买人须具备相应的政府招商条件要求及开发资质和运营管理经验,同时符合土地投资及经营等具体要求,详情请咨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信息披露的内容(见附件)。
竞买人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3个工作日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15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适用线上报名,在拍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对尚欠的其他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7月1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465),并在2017年7月18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宁波市兴宁东路56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将在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尽快交付标的物。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永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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