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你公司《关于要求批准慈溪市慈北农业产业园综合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慈慈通〔202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本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我局批准(慈发改审批〔2021〕49号),根据《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政发〔2012〕76号)等有关规定、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本工程根据《慈溪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1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等标准、规范编制。工程按一级公路(集散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安全等级二级。
本工程位于新浦镇、附海镇,起点位于樟新公路K13附近,路线往东沿腰塘江南岸延伸约3千米后折向东南,终点位于新观附公路K9+900附近,路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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