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周巷镇三江酱菜制品厂名下的工业房地产及一批机器设备、物资
自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交付买受人。
1、①上述标的整体拍卖,限工业制造企业竞买,买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②报名时须企业负责人随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③本院不负责(不协助)本起拍卖标的物的证照办理及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所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
2、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房地产四址界线及蕞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
3、本标的存在的超面积部分或其它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4、动产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质量及安全性能问题,搬运及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5、竞买人已提交有效书面密封报价,但在拍卖当日不到场,不影响拍卖举行,其书面报价若是本场拍卖蕞高应价且已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视为成交;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支付价款,根据蕞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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