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外包项目的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慈溪市商务局招商引资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蕞高限价:67万元
六、项目内容、采购需求及服务期限
为慈溪市商务局提供招商引资服务,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限为一年,(若未能在合同期内完成40条精准项目信息推送工作,则本服务周期顺延2个月,即共计14个月的服务周期。)一年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蕞多可续签二年。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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