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局“三个强化”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专项监管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监管力度,规范药品和医疗机械的经营使用行为,根据年度监管任务,9月中旬开始,慈溪市局着眼三个“强化”,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监管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145家,发现并解决隐患问题21个,立案查处6起,罚没款逾8万元。
一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场所布局是否合理;人员从业资格是否齐全;供货企业是否具有合法资质;验收记录是否完整真实;是否存在使用销售过期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价格是否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进行公示等内容。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养护记录不全、供货商资料材料缺失、药房环境杂乱、存放私人物品等问题,督促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并按相关要求递交整改报告。
二是强化疫情防控不松懈。要求各医疗机构对每位患者、陪同家属做好佩戴口罩、测温、亮码工作,坚决拒绝体温异常者进入医疗机构,并将其头部时间正确指引到指定医院进行就诊。同时,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一旦发现码色异常、发热、近期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等人员,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并向当地村(社区)进行报备。
三是强化药械管理宣贯。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开展以药械质量管理为重点内容的宣贯行动。一方面。对村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其药械质量管理能力。另一方面,对村级医疗机构负责人开展针对性宣贯,引导机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增强其关于药械质量管理的自觉性、规范性及专业性,从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形成良好的内外共同监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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