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招商公告(201801)
为加快推进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现代农业生产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经研究,现将市现代农业开发区新慈湖南侧部分区块进行对外公开招商。
招商区块位于开发区新慈湖南侧,东起徐家浦,西至郑家浦,南邻守耕路,北依新慈湖南线。按照开展盐生植物试验科普基地的总体工作目标,对部分区块进行招商。具体区块及要求详见表1(确切面积以土地交付后测量数据为准,区块位置示意图参见附图)。
招租地块土壤、水质状况由中标单位根据生产需要自行进行相关检测。鉴于新慈湖招商需要,将上述土地无条件收回作为协议的前提条件,不允许中标单位建设管理房、温室大棚、泵站等生产设施以及大规模投入,开发区负责做好试验种植所需的土地平整、沟渠开挖、电力、道路等生产设施基本配套。招商区块内部因经营管理建设需要的所有投入全部由中标单位自筹资金承担。租赁期满后,地上建筑物由双方依法律规定另行协商解决。
区块土地以现状为准,由中标单位以租赁土地形式从事短期试验性种植及农业开发,开展盐生植物试验种植和科普基地建设。
(一)租期:租赁期限一年。如新慈湖周边建设需求无变化,可自动延期一年。
(二)土地租金:考虑到该区块为新造地无种植历史,且土壤含盐量较高,同时鼓励企业开展盐生植物的试验性种植,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不予收取,同时对部分盐生植物品种试验性种植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1、参与招商的单位或个人按招商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括土壤改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对报名者的资格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综合评议,蕞终择优选定中标单位或个人。只有一名报名者时,采取协议招商,达成协议后中标。
2、中标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组织进场施工。
3、中标单位或个人必须依法保护耕地,自觉遵守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做好承租地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4、根据总体规划,中标单位或个人新注册经营主体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规划的种植区块内严禁畜牧养殖和挖塘养鱼。
本次招商范围为面向本市,招商对象为涉农企业,要求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法人代表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运转正常。企业有类似盐碱土壤种植的经验以及完成项目建设、经营生产相配套的管理团队。
1、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单位技术团队证明材料及职称证书、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各二份(正本查验)。
2、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正本查验)。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土壤改良方案)十份,特别是对建设时序、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入资金、经营项目等相关开发建设内容有明确说明。
4、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二份(正本查验)。
同时提供上述材料者,经查验无误后确认为报名完成。
报名地点:慈溪市现代农业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现代农业开发区守耕路1号)联系人:张凌姗;电线前。
有意报名者请于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持相关资料及有效证件报名。
慈溪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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