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慈自然资规告〔2021〕13号)
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慈城区I201513#地块位于白沙路街道,东至规划绿化带、南至明州路、西至规划绿化带、北至河角路(文蔚路)。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方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慈城区I201513#地块出让设定上限价格,上限价格为152230万元。在上限价格内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转入在上限价格的基础上竞报住宅用房(人才安居专用房、保障性住房或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配的住宅用房(含对应比例的停车库或停车位)建设、房源选定、移交接受等程序参照《宁波市人才安居专用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甬建发〔2020〕6号)执行,建成后无偿政府相关部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25日上午9:00至2021年3月4日下午4:00,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4日下午4:00,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该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颁发相应宗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慈城区I201513#地块配建村三产“一通二”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建成后由白沙路街道相关村回购,回购价7500元/平方米,由相关村与竞得人直接结算,回购所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相关村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三)慈城区I201513#地块配建不少于42000平方米商业自持用房,要求普装,普装标准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自持期15年(从白沙路街道办事处与竞得人二方共同验收通过后开始计时),期间不得用于抵押,全部由白沙路街道办事处监管。房屋建筑、普装、及配套设施设备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四)要求将配建的42000平方米商业自持用房整体出租给白沙路街道办事处指定招商单位,租期不低于15年。租赁费用前3年每平方每月12元,后每三年调整一次,调整幅度为增长8%。
(五)竞得入选人在资格审查前须与白沙路街道办事处签订《“99科创小镇”投资监管协议》,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该协议。白沙路街道办事处联系人:陈迪军,联系电话。
(八)竞买保证金可采用网银转账、柜台转账等方式缴纳,同城转账支票建议采用现代化支付系统(大小额)方式缴纳。
(九)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本次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自《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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