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区块的房屋征收范围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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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改造区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范畴,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项目分为东、西两区块。东区块东至上冯路,南至道路,西至规划新城河东路绿化,北至慈溪市博格曼密封材料有限公司;西区块东至规划新城河西路绿化,南至励家路,西至商都、慈溪财富中心,北至慈甬路,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
附件:慈溪市四灶浦南延(新城河)拓疏二期(文二路-慈甬路)改造区块项目征收范围平面图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B-4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符合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范畴,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东三环绿化带,南至二房靖路,西至彭民路,北至南二环,征收房屋共计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
附件:B-4地块项目征收范围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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