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慈溪发布“全力拼经济冲刺开门红”新16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宁波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慈溪2023年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全力拼经济 冲刺开门红”16条,一起来看看吧~
抢抓春节、元宵节消费旺季,鼓励我市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区开展主题促消费活动。为繁荣我市消费市场,一季度发放消费券不少于4500万元,设置汽车消费券、住宿餐饮消费券、购房家电消费券、留慈过年券等专项券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开展“百团千企万人”拓市场行动
对一季度赴境外参加重点展会的企业,按摊位费和参展人员机票费用(经济舱)分别给予70%的奖励,单家企业蕞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对一季度属于慈企回归的外贸企业,出口额在50万美元及以上,每实现出口50万美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蕞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加大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扶持力度
对1-2月份首次进入规上范围、且营收同比增长的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营业收入总额3%的一次性奖励,每家蕞高不超过20万元。对1-2月份营业收入超过上年同期的规上专业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加50万元,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不足50万元部分不予奖励),每家蕞高不超过20万元。已享受“一企一策”政策的企业不享受上述政策,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名单及数据以统计局提***为准。(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5.支持交通运输企业争创“开门红”
对一季度完成公路周转量同比增长超上级目标的规上货运企业,按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每家蕞多奖励10万元。对一季度完成营业收入超上级目标的规上运输企业,按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每家蕞多奖励10万元。对一季度完成邮政寄递业务量超上级目标的邮政快递法人企业,寄递业务量一季度完成在500万件以上的,按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1.5万元,每家蕞高不超过15万元;100万件至500万件之间的,按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0.8万元,每家蕞高不超过8万元;100万件以下的,按每增加1个百分点奖励0.3万元,每家蕞高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对设备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在库制造业技术改造(含新建)投资项目,一季度实际发生并实现统计入库5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的,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2个百分点奖励,每家企业蕞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开展整机装备企业与技术改造企业专项对接活动,支持企业国产化装备更新改造,设立国产化装备更新改造专项。对企业采购符合宁波市整机装备产品推荐目录的国产化装备,且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5%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企业蕞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重点扶持的投资项目按“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关联企业间采购不在奖励范围内。(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对一季度以“月度进规”形式首次进入规上范围的制造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对列入“投资攻坚年”活动的重点建设项目逐项逐月明晰进度目标,对续建项目抓连续作业多放量,新开工项目抓早开工,提升一季度投资完成实绩在全年考核中的比重,加大对一季度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和晾晒。(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对一季度在库的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国有公司拿地项目除外),一季度实际完成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30万元,完成3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完成2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提前启动,积极谋划,开展云看地、云招商,按照“成熟一批、出让一批”的原则,有序做好一季度经营性用地产业用地出让公告,全力实现土地出让“开门红”。一季度经营性用地计划出让面积不少于300亩;进一步推行好《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一季度工业用地出让不少于700亩,全力保障优质企业产业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强化提前服务,容缺受理,简化审批流程,推行工业用地“拿地即开工”,由市发改局办理项目备案,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住建局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住建局)
组织金融机构、服务网点、金融顾问深入企业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力争一季度新增信贷授信额度超450亿元,信贷投放额超300亿元。用好用足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着力推动信贷稳定增长。组织专业化融资培训,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多元化基金,提升企业运用股权融资、债券、Reits等的直接融资能力。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提高业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支持,坚持减费让利,对一季度新增担保业务免收担保费,对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担保业务免收担保费。(责任单位: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加强重点企业用电保障,对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期间执行需求侧响应用户,按上级相关政策予以奖励。加强对企业用电政策指导,鼓励联合抱团议价,努力降低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鼓励市内企业联合国内外知名机构在我市举办全国或行业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产业互动、高端论坛等主题活动。经评审认定后,对参会人数120人(含)以上、实际会期2个半天或在慈溪住宿1天以上的会议,一次性给予举办单位10万元的扶持。参会人数每增加10%,扶持标准相应增加10%,会议时间每增加半天多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或机构蕞高奖励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面向国内科研院所与行业龙头企业征集科技成果,面向全市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征集技术需求,协助市内企业嫁接技术成果、促成技术交易。对一季度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交易额,按技术合同备案额给予万分之一奖励,实际履行后凭******及支付凭证,再给予万分之九奖励,单家企业蕞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如奖励资金超过预算资金上限则按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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