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慈溪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慈溪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1〕25号)《慈溪市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科技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慈科〔2021〕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慈溪市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公益类科技计划项目分揭榜挂帅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一般在2-3年内完成。
1.揭榜挂帅项目:项目内容符合并涵盖申报指南(附件1)所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不限定技术路线.一般项目:围绕农业农村、人口健康、资源环境、食品安全、垃圾分类、碳达峰碳中和等技术需求,开展公共性、社会性的技术研发及成果示范应用。
1.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我市依法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并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和足够的项目实施所需的基础条件,单位财务账册齐全,核算规范。
2.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明确、技术先进可行,考核指标量化,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3.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科技攻关能力,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无逾期未结的本级和上级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及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4.全面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严格按照《慈溪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慈科〔2020〕81号)有关要求,项目前三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需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计划科技项目。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科技创新云平台((首次登录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经实名认证后才可登录),找到“慈溪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涉及伦理的,应提供伦理批件)。
2.网上受理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经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一式两份提交至慈溪市行政服务中心(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三楼社会民生事务区(E141-E144,E155-E160,E164-E166窗口)。
3.医疗卫生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人民医院不超过14项,其他每家市级医院不超过5项。
4.系统开放时间时间:2021年9月17日,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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