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搬迁法治先行法律顾问护航振兴
辛店街道陈家社区为响应山东省关于工业园区内村居搬迁的总体政策,在搬迁到集中居住区建设新安置房时欠了银行不少贷款,由于村居原址多数土地坐落着各种化工企业,剩余空地毗邻工厂也不适宜居住和耕种,村里积极寻求新的纾困之路。
一是与相关企业达成初步意见,确定通过出让旧址土地但保留土地租金的“双保险”方式,实现旧址剩余土地的价值蕞大化,盘活村居资产,解决贷款压力。
二是起草《土地补偿协议》。为规范土地使用,本着对双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村(居)法律顾问建议不采用“以租代征”模式,而是依法通过土地征收、补偿、挂牌出让的方式,使企业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放开手脚搞发展、上项目。与此同时,制定类似租金模式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持续增加的兜底条款,约定企业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每年支付一定数额的资助金,并且每年递增,支付年限与土地使用期限保持一致。
三是从协议条款细节入手,全方位保障失地居民权益。土地是集体经济组织蕞重要的生产资料,剩余全部土地出让给企业意味着集体经济组织再无赖以生存的土地,法律顾问建议居委会将土地出让获得的补偿以及企业每年支付的资助金作为基金,集体研究选择购置不动产、办理信托等投资方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提醒居委会注意法律风险。此种合作模式蕞大的法律风险是数年后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协议中约定的资助金将难以实现。法律顾问提醒居委会可以通过诉讼、强制执行或者申报债权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过认真磋商和对租赁协议的严格审查,通过合法、公平、合理的协议内容,维护了双方权利,明确了各自义务,为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做好预案,切实维护村居利益。
居民整体搬迁并集中异地安置,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依法合理利用特殊地理位置和集体资源,盘活资产,可以提高经济组织收入。但在与企业合作时,集体经济组织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有诸多法律风险需要提前防范。通过村(居)法律顾问认真履行职责,明晰潜在风险,严格合同审查,普及法律知识,能够切实保障所服务村居的利益。
下一步,临淄区将进一步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广泛参与乡村振兴法治建设和社会基层治理,高质量开展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原标题:《【法治建设·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搬迁法治先行 法律顾问护航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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